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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在出实招、动真格中全面推进

时间:2019-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向教育部发出首份检察建议书。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在出实招、动真格中全面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筑起一道坚固的校园性侵防火墙。

  紧盯效果,监督落地 4月9日,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彭涛带领未检干警前往教育局就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座谈,并对晋州市第一中学、晋州市和平小学等学校开展走访调查,实地督导“一号检察建议”在学校落实情况。

  

  检察官就“一号检察建议”和教育部印发的《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的落实情况,及校园法治教育、安全管理制度、责任机制等履行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和调查,重点针对预防学生性侵的责任机制、投诉方式、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检察官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校园性侵案件,剖析案件暴露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针对学校补齐法治教育中的短板、引导教育问题学生及加强教职员工管理等问题提出了中肯建议。

  走进校园,一线普法 孩子缺乏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上家长监护不到位,导致案件发现难、取证难。加强孩子的防护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校园性侵的第一道防线。

  

  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在走访督导教育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基础上,继续通过“检察官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防性侵”专项主题宣讲活动,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动漫、小视频、童话故事等形式,教会学生们掌握防范性侵害的技巧及如何保留证据和报案等。确保持续的落实、落细“一号检察建议”,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当前未成年人性安全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处于空白状态,曾经隐晦的知识被检察官用形象生动的语言表述出来,使学生们在寓教于乐中懂得了自我保护。”晋州市雷锋小学校长说。

  多方合力,家长学校 家庭教育是教育人的起点和基点,检察官在办案实践中发现,40%的孩子走上犯罪道路是由于家长对子女放任自流,养而不教。有些教育单一,却忽视了心理健康以及生理健康等问题。

  

  为克服对涉罪未成年人简单从轻、单纯打击和帮教形式化问题,晋州市检察院在开展家长课堂的基础上,联合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妇联、团委成立了“晋州市家长学校”。由专业教育工作者、学校教师、心理咨询师、共青团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妇联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担任“家长学校”的教师,定期对家长进行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培训,让每一个学生家长都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源头上遏制犯罪发生,避免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不法侵害。

  心理疏导,驱除阴影“对被害人进行疏导,抚慰心灵创伤,是防止二次伤害的有效途径。”检察官如是说。晋州市人民检察院与晋州市团委共同成立的“心理辅导师志愿者团队”在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被害人心理修复中发挥重要作用。

  

  2019年2月,受害人小华(化名)常常一个人发呆、愣神,不愿意与人交流,这种自我封闭让整个家庭都蒙上了阴影。办案检察官认为,对犯罪嫌疑人的惩罚不足以抚平小华的心理创伤,要想“治本”就必须引入心理干预和心理治疗。于是,为小华制定了个性化“心理咨询档案”,并且请来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为小华进行一对一跟踪式心理疏导,鼓励小华打开心扉,帮助她更好地调整心态、重新走回洒满阳光的春天。

  2014年以来,晋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预防帮教”的检察职能,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积极保护被害青少年,全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建立“心理辅导、公益服务、法治教育、成长规划”四位一体的帮教模式,帮助近300名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180余人走上工作岗位,20多人重返校园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