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体育在线_外围买球app-游戏*网址

图片

您的位置:首页>检察新闻>基层动态

赞皇县院:一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时间:2022-03-09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最高检与国家乡村振兴局近日联合发布加强司法救助协作10个典型案例,赞皇县检察院办理的安某小等21人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安某小,男,1937年8月出生;郭某印,男,1953年7月出生;杜某子,男,1948年11月出生。其他十八名救助申请人基本情况略。均系郑某某诈骗案被害人。
 
    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郑某某多次冒充民政局、扶贫办工作人员,对河北省赞皇县多个村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以办理五保、低保手续、残疾证、危房改造等名义,先后骗取21名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共计128893.3元,诈骗所得全部用于日常吃喝玩乐。2018年10月30日,赞皇县公安局对郑某某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2019年10月17日,赞皇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9年12月27日,赞皇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8万元。
 
    【救助过程】
    检察官听取被救助人反映情况
 
    2021年9月,赞皇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陆续接待安某小等多名群众来访,询问关于郑某某诈骗案的赃款追缴情况。赞皇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郑某某诈骗案被害人众多,家庭生活都十分困难,决定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调查核实,郑某某诈骗案21名被害人均系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群众,五保户13人,低保户2人,其他低收入人口6人,并且其中20名是60岁以上老人,主要依靠低保金、五保金以及政府救济生活,每个月的生活补助金是主要生活来源,生活原本就困难,被诈骗后更是雪上加霜,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冬天将至,有的被害人连取暖煤也舍不得买;被告人郑某某无正当职业,诈骗的赃款被全部挥霍殆尽,没有能力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安某小等人是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向安某小等21名被害人发放救助金合计7.68万元。为确保救助长效,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同步将21名被救助人家庭困难情况、司法救助情况书面通报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经认真研究,决定开展针对性帮扶。一是对被救助人发放扶贫贷款,补贴贷款利息;二是在兴办产业实体方面予以政策支持;三是与被救助人所在乡(镇)村联系,将被救助人纳入扶贫产业救助范围,定期分红;四是对被救助人开展扶志与扶智培训,对有劳动能力的进行厨师技能、养殖、种植、加工等行业培训,扶持被救助人积极就业。赞皇县人民检察院还联合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救助回访,21名被救助人中,有的已享受当地产业扶贫政策,年均增收2000元左右;有的被安排清洁工岗位,月工资800元;还有的被列入公益劳动务工补贴范围,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
 
    【典型意义】
 
    本案系检察机关协同乡村振兴部门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帮扶的典型案例。本案中,赞皇县人民检察院在接待来访群众过程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决定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针对诈骗案被害人均是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等低收入人群,并且年龄普遍偏大、行动不便、书写困难等特殊情况,主动调取生活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提出予以救助的意见,并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位。检察机关还与乡村振兴部门建立司法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将本案救助情况通报乡村振兴部门,乡村振兴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后,有针对性地落实了贷款补贴、产业政策、救助分红、就业培训等帮扶措施。从联合回访情况看,被救助人的生活处境得到了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