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区检察院日前深入辖区内文身经营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他们向经营者详细介绍了最新出台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和具体内容,重点强调了《办法》对文身经营场所的具体规定和要求,详细检查了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文身”标识。他们还深入街区,宣传文身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职业选择等方面的影响和危害,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抵制文身等不良行为。
近年来,文身出现“低龄化”现象,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影响巨大。栾城检察院将进一步履行检察职责,推动文身行业源头治理,持续加大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为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