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机关,转隶前共有编制317个,实有313,缺编4人。转隶时划走编制62个,人员54人。现在,市院机关还有内设机构15个,派出机构1个,编制255人(其中政法编235人、事业编20人),实有259人(其中政法编244人、事业编15人),超编4人,其中员额制检察官86人,占33.2%。市院班子成员9人,其中,党组书记、检察长1人,党组副书记3人(由3名副检察长),其他党组成员5人,其中副检察长2人,纪检组长、冀中南地区检察院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各1人。
近年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大局,强化省会院意识,努力提高各项工作水平,在省院考核中连续多年先进,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市委授予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裕华区检察院、长安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和“十佳基层检察院”,行唐县院、新华区院、桥西区院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市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贾玉山被高检院、人社部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